本规则所称“麦当劳钱包”是指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依据其制定并不时修订的《电子现金卡章程》发行的一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虚拟卡,备案号为310000CBE0028),可在中国(本活动场景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部分麦当劳餐厅使用,详询门店。
钱包余额可在柜台或自助点餐机扫码使用,或在麦当劳官方app的到店取餐、麦乐送功能、 “麦当劳”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及其他麦当劳指定的官方小程序,下同)的到店取餐、麦乐送功能中使用,暂不适用于其他网上订餐、第三方平台等渠道。
如在柜台或自助点餐机点餐,请出示钱包付款码扫码付款。
如使用麦当劳官方app的到店取餐、麦乐送功能或 “麦当劳”小程序的到店取餐、麦乐送功能,请在订单付款方式中选择“麦当劳钱包”支付。
钱包余额仅限您本人在指定麦当劳餐厅消费使用,不可用于购买麦当劳各类卡券(包括但不限于麦麦商城的卡券等)。
钱包余额不可兑换或提取现金,不计利息,不可转赠、转售或截屏使用,不能兑换现金,不支持挂失。请您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如因您的原因造成账户遗失、被盗刷、遭破解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作为麦当劳会员,您在使用麦当劳钱包时,需同时遵守《麦当劳会员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
您可以通过麦当劳官方app或“麦当劳”小程序进入钱包页面充值,或通过麦当劳官方app或“麦当劳”小程序使用”麦有礼礼品卡”充值钱包
充值次数不限,但钱包余额始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始终有效。
如您通过麦当劳官方app或 “麦当劳”小程序进入钱包页面充值,您可以在付款之日起三十(30)天内线上申请开具发票,在开票信息页面输入开票抬头、发票接收邮箱和其他税务信息(例如企业开发票需依法提供企业名称、纳税识别号和银行账户等),发票开具完成后系统将邮件发送电子发票到接收邮箱。发票类型是“预付卡-餐饮服务”。
如您通过“麦有礼礼品卡”充值麦当劳钱包,充值时麦当劳不再重复提供发票。
您使用钱包到麦当劳餐厅消费时,餐厅不再重复提供发票。如钱包余额支付订单后发生订单取消,在符合麦当劳餐厅退货政策的情况下,经餐厅核实确认后,订单金额将原路退回,需同时退回消费时获赠或获取的全部商品、积分等(如有)。
如申请钱包账户退款,按照《电子现金卡章程》章程的规定办理。请特别注意:1)如使用他人赠送的预付卡充值麦当劳钱包的,不支持该部分金额退款;2)退款时需同时退回购买预付卡或充值麦当劳钱包时获赠或获取的全部卡券、实物、其他虚拟商品、积分等(如有)。
麦当劳钱包仅限消费者个人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发、截图,不能用于代下单、代买或其他商业活动或牟利,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麦当劳仅认可在麦当劳官方渠道的钱包充值,从其他途径获得的钱包余额将不能使用。如发现用户通过或可能通过机器人软件/脚本工具、利用平台漏洞、作弊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钱包余额,或账户存在异常的,麦当劳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取消该用户活动资格、取消相关充值或权益、取消相关订单、限制钱包核销或权益使用等。
本规则于2019年10月起正式施行,并于2024年5月20日修订。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麦当劳客户关怀热线电话400-920-0205。